关于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公示
为持续推进我区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有效遏制源头违法超限超载现象,根据《2024年全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要点》《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运输办法》等文件精神,区治超办组织各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开展了2024年度货运装载源头企排查工作,按照“应列尽列”的原则,结合我区治超工作实际,确定《2024年度赣榆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现向社会公示,接受行业部门和社会监督。
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要严格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出站(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及货运装载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属地镇政府(园区)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附件:2024年度赣榆区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
连云港市赣榆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