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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赣榆区质量奖申报评选的通告

来源: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访问量:

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引导全区各类组织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及方法,树立质量标杆,增强质量竞争力,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榆区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赣政办发〔2019〕36号)规定,现就申报评选2025年赣榆区质量奖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原则

赣榆区质量奖是区政府设立的质量奖项,授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是赣榆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类组织。

赣榆区质量奖评审遵循自愿申请、科学评审、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评审标准采用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GB/Z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二、组织申报条件

(一)申报赣榆区质量奖组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赣榆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节能、质量安全政策,连续正常生产经营 3 年以上;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的认证,

在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

3、企业主导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指标达到市内先进以上水平;

4、在推进员工创业再创业,推进技术跨越战略、知识产权战略、标准化战略和品牌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等方面,走在区内同行业前列;

5、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具有优秀的经营业绩和突出的社会

贡献,其经营规模、总资产贡献率居区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6、具有良好的质量、资信、合同等诚信信誉和社会声誉;

7、从事质量管理专业岗位的人员中,具备质量工程师资格人数达到一定的比例,并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不得申报赣榆区质量奖。

1、不符合有关产业、质量、节能、环保政策的;

2、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3、近两年内产品在国家、行业和省、市、区级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

4、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组织申报材料

(一)申报表。申报组织如实、完整填写《赣榆区质量奖组织申报表》。

(二)组织概述。3000字以内,内容要求见GB/Z19579附录B。

(三)自评报告。对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要求,通过事实和数据,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逐条说明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时间、过程、成效和经验。

(四)典型案例。提供推广应用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产生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典型案例。

(五)证实性材料。与申报表及自评报告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完整的组织机构图,层次至部门(处室)和车间一级,并标明地点及其职责。

上述第1、2、3、4项需提供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和一式三份的书面材料(装订成册);第5项需提供一份书面材料(单独装订)。

四、组织推荐

各镇(园区)负责所辖区申报赣榆区质量奖组织的审核、推荐工作,区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区属组织的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经各镇(园区)或区有关部门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赣榆区质量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截止日期:2025年11月5日



赣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

附件1:赣榆区质量奖申报预审表.docx

附件2:赣榆区质量奖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