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机构变更登记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5-21 16:30 信息来源: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医疗机构地址变更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内容:

医疗机构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中心卫生院

医疗机构地址变更:增设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九里村

医疗机构名称:赣榆仁慈医院

诊疗科目变更:减少精神科(门诊)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电话:0518--86212162 

传真:0518--86211743

(一审:杜柳铭;二审:陆晓洋;三审:李雪梅)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