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季度赣榆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情况公示
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连云港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的通知》以及《连云港市城乡供水水质检(监)测管理细则》的通知要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淮安市水质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我区第一季度生活饮用水水质情况进行检测,现将监测情况予以公示。
一、采样时间
3月18日
二、采样地点
1.出厂水:莒城湖水厂、塔山水厂、城南水厂。
2.管网水:观澜尚城、新城左岸花园、城发集团海头镇分公司。
3.管网末梢水:墩尚镇基层治理服务中心、青口镇艾尔斯宠物医疗连锁店。
4.二次供水:美麟海韵天城小区、阳光馨园一期小区、金海星城小区、中央名府小区、龙湖海岸华庭小区。
三、检测指标
1.出厂水指标:常规指标43项及消毒副产物3项。
2.管网水:常规指标7项。
3.管网末梢水:常规指标43项及消毒副产物3项。
4.二次供水:常规指标8项。
四、合格情况
本次公示的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共分类采集13个水样,根据《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和《城镇供水水质标准检验方法》(CJ/T141-2018)进行检测,合格13份,合格率100%。
检测报告显示所有监测点所检项目的结果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限值要求。
特此公示。
附件: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