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第35号令)第八、九、十一条和《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14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3〕2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和济堂中医诊所、旭成中医诊所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6年02月06日-- 2026年02月12日,若有异议请在2月12日18时前向区卫健委医政医管科反映,公示内容如下:
机构名称:和济堂中医诊所(连云港和济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类别:中医备案诊所
选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38-3、38-4门面
法定代表人:张学梅
主要负责人:陈玉琳
所有制形式:其他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牙椅数):0张(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医科
机构名称:旭成中医诊所(连云港市伟旭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类别:中医备案诊所
选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梧桐路24号
法定代表人:黄小伟
主要负责人:蔡超产
所有制形式:其他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牙椅数):0张(0张)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中医科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电话:0518--86212162
传真:0518--86211743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2月6日
(一审:颜雨晴;二审:陆晓洋;三审:李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