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2026年度第三季度新增符合廉(公)租住房保障家庭名单公示
根据《赣榆县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赣政发〔2008〕70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赣政办发〔2023〕20号)文件规定,以下14户廉租住房新增申请保障家庭经本年度审查符合保障标准,已通过社区初审、公示和青口镇复核,按照有关规定,现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二次公示,全面接受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518-86212935。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至2026年9月5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7日
(拟稿:区住房保障中心 一审:李毅;二审:张永进;三审:张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