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赣榆区“十五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通知》(国发〔2016〕34号)、《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我委于2026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赣榆区“十五五”新型城镇化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针对文件内容及公平竞争审查方面的意见建议。
连云港市赣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8日
(一审:吴心蕾;二审:韩来善;三审:王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