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赣榆孟丽口腔诊所
发布时间:2022-09-09 08:46 信息来源: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第35号令)第八、九、十一条和《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现对孟丽拟设置的“孟丽口腔诊所”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内容如下:  

机构名称:赣榆孟丽口腔诊所

类别:诊所

选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金山镇金山大道381号

主要负责人:孟丽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牙椅数):2张牙科诊疗椅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口腔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电话:0518--86212162

传真:0518--86211743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