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畜禽规模养殖场数字化建设指南和畜牧产业园智慧化建设指南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10号)文件,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将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智慧牧场政策项目储备条件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支持对象
2025年省级智慧牧场(畜禽规模养殖场数字化)创建企业。
(二)支持内容
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智慧化建设、更新和改造升级,符合江苏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数字化建设指南(试行)标准(附1),并经省验收合格。
(三)补助标准
原则上,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建设内容总投入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50万元。
(四)储备条件
1.申请项目储备的,要建设主体明确,前期工作成熟。改造升级的申请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土地、环评、动防证、畜禽养殖代码等资质手续;新建的申请主体,提供营业执照、土地、环评等手续。
2.原则上,同一主体在同一年度不能重复申请项目储备,有验收未通过或未验收的同类项目不得再申报项目。项目实施内容要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申请主体无不良记录。
3.申请主体不在禁养区内。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主体编制《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附2)及相关资质手续;
2.各镇组织初审,指导完善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将签章同意的项目实施方案一式三份送区农业农村局401室,同时发送电子版lyggyxm@163.com,逾期概不受理;
3.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评审,进行综合审核和现场核验,评审结果公示后,通过江苏省农业农村数字服务平台储备核准。
三、其他
本项目为竞争性项目,储备数量及资金额度,以省市审核文件为准。
附件:1.江苏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数字化建设指南
2.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格式)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0日
附件1:江苏省畜禽规模养殖场数字化建设指南.pdf
附件2:2025年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实施方案(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