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要求,现将2025年度省级财政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1448万元予以公告,其中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补助资金720万元,2024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剩余补助资金728万元。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乡村振兴局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