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整改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6-03-09 16:45 信息来源: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字号:【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江苏期间交办赣榆区信访事项58件(其中2件与东海县合办),剩余2件现已完成整改。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如对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反映。

监督电话(整改责任单位):0518-86213753

电子邮箱(整改责任单位):hjj86215220@163.com

附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整改完成情况(第二批)

                                               连云港市赣榆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9日

(一审:刘芳池;二审:李冬云;三审:苗壮)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整改完成情况(第二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