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拟注销公示
发布时间:2026-10-21 09:47 信息来源: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自愿申请,我委拟对下列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1日--2026年10月27日,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若有异议请在10月27日18时前以信函形式向委医政医管科反映(联系电话0518-86212162)。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10月21日

机构名称:赣榆鹏程口腔门诊部

备案编号:PDY10026432072117D1522

机构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东兴路069号

法人姓名:孙鹏行

负责人姓名:张涵

所有制形式:私人

机构类别:口腔门诊部

经营性质:营利性

诊疗科目名称:口腔科

服务方式:门诊

(一审:杜柳铭;二审:陆晓洋;三审: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