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设置医疗机构公示--连云港晨旭口腔门诊部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第35号令)第八、九、十一条和《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19号)等文件精神,现对连云港晨旭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拟设置的“连云港晨旭口腔门诊部”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内容如下:
机构名称:连云港晨旭口腔门诊部
类别:门诊部
选址:青口镇文化东路碧桂园天樾府南苑16号楼北广场孙沙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孙雪峰
主要负责人:吕从宽
所有制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性质:营利性
床位数(牙椅数):7张牙科诊疗椅
服务对象:社会
诊疗科目:口腔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科
电话:0518--86212162
传真:0518--86211743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