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25年连云港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公布2025年连云港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区各部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镇(园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办公室:
现将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5年连云港市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连财综〔2026〕6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赣榆区政府性基金项目征收工作。其中,在连云港市赣榆区境内征收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其收入归属地方或地方参与分成。本通知发布后,《关于公布2024年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赣财综〔2025〕3号)同时废止。
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2026年6月16日
一审:张延旭;二审:邱冬妹;三审:贺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