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榆县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赣政发〔2008〕70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住房保障标准的通知》(赣政办发〔2023〕20号)规定,下列6户家庭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于2025年4月18日在区住建局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取得房源。经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疑问,请拨打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
电话:0518-86212935
公示期限为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5月5日
连云港市赣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