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1〕5号)要求,现将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10万元进行公告,其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570万元,革命老区相对薄弱乡镇发展补助资金440万元。
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4日
(一审:蒋志伟 二审:吴 斌 三审:李传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