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公示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连人社发﹝2016﹞208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对部分医药机构申请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都可向我局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内容如下:
一、连云港泰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连云港泰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类别:零售药店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东关南路农信花园9号楼2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华
正常营业时间:满3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2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连云港民之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连云港民之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类别:零售药店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解放村解放路139号
法定代表人:徐德健
正常营业时间:满3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2人缴纳社会保险费
受理部门:连云港市赣榆区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
地址:赣榆区黄海东路297号和安大厦
电话:0518-86265062
传真:0518-86265062
连云港市赣榆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