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石桥镇芦阳村村后乡村道路(C150滕唐线)近期过往车辆较多,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经芦阳村村民委员会报请石桥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拟在C150滕唐线1K+185处设置限高设施一处,限高2.5米,以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
特此公告。
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9日
一审:刘洋,二审:周天健,三审:张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