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连云港诚雅口腔有限公司诚雅口腔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2 20:36 信息来源: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阅读次数: 字号:【


经调查核实,连云港诚雅口腔有限公司诚雅口腔诊所(备案编号:PDY41774732070799D2202,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通连路415号)在办理诊所备案时,提供的备案材料有虚假材料。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使用虚假材料备案的”,原备案机关应当撤销其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该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诊所不得再以被撤销备案的诊所名义开展任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2

(一审:杜柳铭 二审:陆晓洋 三审: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