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连云港诚雅口腔有限公司诚雅口腔诊所《诊所备案凭证》的公告
经调查核实,连云港诚雅口腔有限公司诚雅口腔诊所(备案编号:PDY41774732070799D2202,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镇通连路415号)在办理诊所备案时,提供的备案材料有虚假材料。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第(三)项“使用虚假材料备案的”,原备案机关应当撤销其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告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撤销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该诊所的《诊所备案凭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诊所不得再以被撤销备案的诊所名义开展任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2日
(一审:杜柳铭 二审:陆晓洋 三审:李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