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2029年柘汪镇紫菜初加工废水处理中心运营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云港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2029年柘汪镇紫菜初加工废水处理中心运营项目
2.2项目编号:JSJY1110002052439001001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紫菜初加工废水处理中心1.8万m3/d海水废水处理项目(包括淡废相关设备运维,淡废接管至市政管网,需保证正常运行,无额外费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负责紫菜初加工废水处理中心废水处理中心整体运营管理工作,实行整体托管,具体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日常生产运行管理、药剂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芬顿药剂、活性炭药剂等项目所需全部药剂)、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包括但不限于海水废水出水在线监测设备4台、淡水废水出水在线监测设备4台、雨水在线监测设备2台)、现场人工管理、日常水质化验及数据检测、特征因子重金属等专项检测、现有设备的升级改造、全套处理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与管理、固废,危废处处置、停产期间全流程设备维修保养、厂区内雨污水检查井及管道清淤及池体清淤(包括但不限于海水、淡水等池体清淤)等全流程运维工作、办理环评、排污许可证及年审(招标人可提供协助)、易制毒易制爆药剂采购及危废全生命周期处置、涉及废水特殊要求检测、废水处理中心检测的均以排污许可证副本要求为准(监管部门及相关平台认可的检测报告)、防雷检测、消防维保、安全消防器材、现场安全标识标牌制作安装等;同时包含运营期间对接各级行业监管部门、园区管理单位及第三方合作机构,配合各类检查迎检工作,协调处置项目相关周边纠纷;负责项目办公设施、厂房建(构)筑物、园区绿化等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及管理,对接园区内排污企业的合同签订,水量确认及协助水费催缴等工作,协助业主单位处理公司相关事项,不限于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相关材料草拟等完成本项目相关全部工作内容。运营全过程产生的所有责任、成本、行政处罚均由投标人独立承担。
2.5项目地点:赣榆(柘汪)紫菜产业园内。
2.6运营期限:共3年。根据园区生产需要,污水处理设施为季节性运行(每年10月至次年5月)。
2.7运维费最高限价:运维费单价限价为人民币6.608元/m3(含税,税率6%),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8质量标准:合格,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如执行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起,承担过单项合同工业污水处理规模1万m3/d及以上的工业污水运营项目业绩。
注:(1)投标人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服务期内任意两次的发票原件扫描件及对应的收款凭证,否则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交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清晰体现污水处理规模、合同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业绩资料中不能反映,可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3.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2026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等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质疑、投诉)。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生产事故(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3.6 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7日-2026年9月14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https://suhai.etrading.cn/)线上报名并下载采购资料。具体操作步骤可参照苏海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中的视频操作。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集中采购平台”中有关该工程采购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4.4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10时00分。
5.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6.1投标报价(10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减0.9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K2=90%(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
1.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入围结果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苏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采中心、江苏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赣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赣榆区柘汪镇
联系人:秦科长
联系电话:15052489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坤廷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兴亿达大厦21楼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武工
电 话: 0518-85517117
9.其他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1.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3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打印胶装生成,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苏海集团采购平台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采购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采购文件采用最新招标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采购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采购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4.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
各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
连云港凯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9月7日
(一审:秦绪龙 二审:魏本军 三审:张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