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创业补贴资金操作办法的通知》规定,经核查,杨*敏230721********5325,在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时,带动就业的人员房某未在你单位缴纳社保,不符合领取条件。现予公开告知,请你于7月31日前将领取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3000元退还至就业补助资金专户。逾期未退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置。
退款账户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财政局
退款银行账号:320721********1173
开户行:赣榆农商行营业部
备注:杨*敏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退款
联系电话:0518-87108187
连云港市赣榆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