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赣榆区水土流失易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成果的公告
《赣榆区水土流失易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已经赣榆区人民政府批复,现将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及成果公告如下:
一、评估报告服务范围
赣榆区青口镇、赣马镇、墩尚镇、城西镇和海头镇5个镇全部和宋庄镇镇区,不包含赣榆区滨河都市产业园、赣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赣榆经济开发区,共420.03km2。
二、评估报告服务期
2026—2028年。
三、评估报告成果运用
区域评估范围内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简化为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对不符合区域评估和相关规划、规定的项目,仍应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附件:赣榆区水土流失易发区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水利局
2026年2月9日
(一审:王星;二审:杨忠;三审:李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