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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农作物秸秆离田收储利用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5-28 访问量:

为提高我区农作物秸秆离田收储利用能力,进一步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根据江苏省《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科〔2025〕5号)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决定,对2025年以夏季农作物秸秆离田收储利用为主的实施主体进行奖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在赣榆区境内注册,正常运行,具备一定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能力,拥有足够的秸秆收储堆放场地、运输设备等。申报主体必须具有一定规模且信用良好,预计2025年夏季收储利用赣榆区域内农作物秸秆达500吨以上的实施主体。

二、申报程序

坚持自主申报,根据申报条件填写推荐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由所在镇农业农村部门及镇政府审核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集中审核,对各镇上报的主体进行综合审核和现场核验,确定名单,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实施主体,未经申报及审核程序的主体不能申报本年度农作物秸秆奖补。

三、报名方式、联系人及电话

请有意向的企业、合作社等相关主体到属地镇农业农村部门报名,由镇政府推荐后,报送到区农业农村局能源办1513室,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日18时。

联系电话:0518-87181818

特此公告

附件:赣榆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离田收储利用收储主体推荐表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赣榆区2025年农作物秸秆离田收储利用收储主体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