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0 16:21 信息来源:赣榆区人社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各相关单位及退休人员:

根据《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和省、市有关要求,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我区2026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采取大数据比对、线上认证相结合的方式。截至目前,仍有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未及时认证,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我区领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二、认证周期

根据认证对象的最新认证时间递延365天计算认证周期,每次认证后认证周期自动向后递延。例如:李某已于2025年4月16日完成认证,其应在2026年4月16日前再次认证。

三、认证方式

(一)参保单位网办认证

参保单位经办人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入单位办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服务—资格认证结果批量认证,根据提示为本单位待认证退休人员进行批量认证操作。

(二)退休人员自助认证

退休人员可以通过“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自助人脸识别认证。下载安装“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进入老年人专区,选择“待遇资格认证”,选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根据提示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面部识别认证。

(三)上门认证服务

高龄、病残、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人员上述方式无法认证的,可联系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处,预约上门认证服务,办公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黄海路和安大厦三楼327办公室,联系电话:0518-86213225。

四、逾期未认证影响待遇发放

在一个认证周期内(365天)未认证的退休人员,对其社会保险待遇予以暂停发放。待补办符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手续后,次月社保机构恢复发放其社会保险待遇并从停发之月起补发。


赣榆区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处

2026年5月20日

(供稿:王江玲;编辑:王静;审核: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