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赣榆区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部长令第19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连人社函〔2024〕21号)、《江苏省劳务派遣单位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我局已完成赣榆区68家劳务派遣单位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5月29日到2025年6月5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需要反映情况,请与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联系。
电话:0518-86223081
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