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期拟注销公示及相关法定程序,公示期满无异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已依法对连云港市赣榆区石桥镇九里卫生院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销手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作废,机构主体诊疗执业资格终止。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
(一审:杜柳铭 二审:陆晓洋 三审: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