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8月31日,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毛太乐,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汪晓峰、李启文、徐健、李康出席会议。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
毛太乐主持会议第一阶段,李康主持会议第二阶段。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9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出席会议人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封波,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监委负责同志,区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相关负责同志,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同志,不是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镇人大主席,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区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2年区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关于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检润民企、护航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关于接受相关人员辞去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通过相关人事任免。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工业立区、产业强区”核心战略,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夯实,资源环境不断改善。会议要求,加强宏观调控,稳定市场主体;保障要素供给,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大局意识,兜牢民生底线。
会议指出,近年来,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与创新并重,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促进赣榆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会议要求,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发挥监督职能,为民营经济提供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延伸检察职能,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姚绍庄董玉王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