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非法销售40余只海龟制品,3人被公诉
网上非法销售40余只海龟制品,3人被公诉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一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系列案的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2019年3月,连云港市公安机关在巡查时发现,景区有人经营“海龟壳投币祈福”项目,便立即展开初查。
同年3月底,公安机关发现了海龟制品的出售人王某,并立案侦查。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建议侦查机关对涉案人员手机、网络交易和支付平台等进行技术取证,同时针对查获的海龟标本进行种属鉴定和价格核定,力求依法快捕快诉。
2020年1月15日,根据法律规定,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对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王某被逮捕后,我们认为应当全面打击收购、运输、出售、购买整条‘产业链’,所以建议将侦查重点转向涉案海龟制品的来源。”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建议追查王某的“上线”。不久,后续侦查初见成效,3名“上线”进入警方视线。伍某、许某和吴某明知其销售的海龟制品来源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仍通过微信出售,根据法律规定已涉嫌刑事犯罪。
2月14日,检察机关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对伍某、许某和吴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在省、市两级检察院的指导下,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快捕快诉。
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这一天,该案也刚好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看守场所因疫情封闭管理的情况,该院承办检察官变通方式,通过《听取意见书》书面听取伍某等3人意见,保障其合法诉讼权利,3人均表示认罪认罚。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