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云港市赣榆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1-04-01 17:39 信息来源: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号:【

2021年2月24日--2021年3月27日,区农业农村局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连云港市赣榆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截至2021年3月27日,共收到8条公众的反馈意见,主要包括:所建三合一场所的,应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应征求连云港市赣榆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意见;不得违背中央精神,损害农民合法权益;应设置相应处罚条款;应公示宅基地申请审批信息;应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不批准的要说明理由;改扩建、翻建适应这个办法;建议对超标和一户多宅收费;设置申请人“拟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的意见”不合理,应由村集体负责提供。”等。

4月16日,经过专家论证,把消防救援大队纳入“其他有关部门”,明确了“改扩建、翻建、新建”适用本办法;没有采纳“设置申请人‘拟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的意见’不合理”的意见,理由是既是上级文件规定,也是符合邻里和睦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村集体也可以协助申请人征求“拟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的意见;不采纳“对超标和一户多宅收费”和“设置处罚条款”的意见,理由是本办法无权设置,上级文件也没有相应规定如何收费;本办法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的规定,没有损害农民合法权益;其他意见在《征求意见稿》中都有具体规定。

赣榆区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