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行政措施草案,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的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区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内河港口、航道、地方铁路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区重点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工作。
(四)承担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运输、汽车租赁等行业的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内河港口经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有关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
(五)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
(六)参与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有关财政、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参与全区地方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负责全区地方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和有关协调工作。承担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
(九)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负责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内河港口的水上客货运及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行业,道路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公路与水运建设工程,有关道路与水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等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维护和安保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车辆超载超限等违法行为。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承担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区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2.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区水利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共同编制河道采砂管理规划,对非法采砂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打击;区水利局对河道采砂是否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提出建议和对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保障河道内沙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区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3.与区农业农村局的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做好渔船检验相关衔接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综合计划科。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总体规划和地方铁路、公路、内河港口、航道、枢纽等发展规划;拟订交通工程建设质量发展目标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资政策;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和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协调综合交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程序管理,负责全区公路建设、养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安全等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对优质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审查审核;承担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依法处理交通建设过程中利益关系人的投诉;承担交通扶贫和对口支援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运输管理科(科技信息科)。拟订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负责运输场站(枢纽)的规划和建设管理;负责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协调重点紧急物资运输和春运、抢险救灾等综合运输服务有关工作,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信用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实施交通运输重点科技项目、信息化项目的建设;指导协调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质量、标准计量、知识产权、科技合作、生态环保、节能减排、行业创新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研究;承担交通运输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区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审批和统一送达工作;承担地方行政措施的规划和起草工作,承担或参与重要文件、重要会议文稿的起草,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与备案;指导和协调处理全区交通运输重点工程项目有关的法律事务;组织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全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协调管理工作;承办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牵头行业信用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柘汪便民服务中心交通窗口的管理工作。
(五)安全监督科。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监督各运输部门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负责局机关部门预决算、财务与会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工作;指导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提出行业发展有关财政、价格等政策建议;参与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投资政策;指导交通运输规费征收管理工作;负责专项重点工作督查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审计,指导全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七)港航管理科。负责全区内河港口、航道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路运输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协调国家抢险、救灾和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协助做好水路运输行业、内河港口生产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与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地方航道建设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内河港口、航道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工作。
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全区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长(主任)8名,副科长(副主任)4名。
办公电话:0518-86293200。
办公时间:
夏令时间 早上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时间 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领导姓名:陈靖
单位地址:赣榆区青口镇徐福东路与海城路交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