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区公安工作政策、规划,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3、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侦办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金融等领域犯罪案件。负责侦办上级交办和其他有重大影响的严重犯罪案件。
4、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7、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组织、指导、监督对邪教组织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8、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9、组织开展禁毒工作,防范、侦查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10、组织实施公民因私出国(境)管理,实施来华工作和留学外国人入境、居留、签证管理。受理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申请。
11、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组织实施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2、做好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来我区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拟订全区公安机关经费、装备、被装、基本建设等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
15、负责并统一领导全区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
16、组织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与国际刑警组织、外国警方及港澳台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与公安工作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牵头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赣榆区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17、拟订全区公安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划,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实施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区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区公安机关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宣传文化和教育训练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
19、维护海防安全稳定,加强全区沿海地区管理及渔船民管理,维护沿海地区治安稳定。
20、承担区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区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1、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公安局设34个内设机构,其中综合管理机构6个(政治处、办公室、警务保障科、科技和通信保障科、信访科、档案管理科),执法勤务机构28个(海防大队、情报指挥中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巡特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监所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区班庄公安检查站、区黑林公安检查站、区柘汪公安检查站、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大数据侦控大队、人口管理大队、禁毒大队、反恐怖工作大队、警务督察审计大队、政务服务管理大队、图像侦察大队、监察协作勤务大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大队、区看守所、区拘留所)。
区公安局设23个派出机构,其中地方派出所16个(青口派出所、墩尚派出所、沙河派出所、班庄派出所、城头派出所、赣马派出所、塔山派出所、黑林派出所、厉庄派出所、金山派出所、马站派出所、石桥派出所、龙河派出所、城西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城南派出所),海防派出所7个(下口海防派出所、海头海防派出所、柘汪海防派出所、刘口海防派出所、三洋港海防派出所、九里海防派出所、赣榆港海防派出所)。
办公电话:0518-86291040
办公时间:
夏令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领导姓名:谢斌 单位地址:赣榆区青口镇宁海西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