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赣榆区民政局职能配置
发布时间:2019-11-14 15:43 信息来源: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号:【

区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及民政工作有关行政性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二)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关于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承担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承担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地名公共服务。

(六)拟订全区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七)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

(八)拟订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具器具产业发展。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十)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管理。

(十一)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二)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标准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管理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

(十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民政管理服务机构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社会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祭奠节日有关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善后处理、社会救济、安抚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和区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十七)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区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行政审批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划入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并及时将相关审批信息推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对划入区行政审批局的事项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并将相关监管执法信息推送区行政审批局。

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区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和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民政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民政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对外交流合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区民政系统普法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建工作,负责退休干部工作。

(二)社会救助科。拟订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指导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办困难群众救助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定补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政策。

(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科)。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政策制度;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承担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民政管理服务机构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社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全区慈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全区慈善宣传教育和评选表彰;负责慈善信托的备案、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发展政策、标准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四)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工作,承担行政区划调整审核申报工作;落实地名工作规划;审核、承办全区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设置地名标志;管理地名档案;组织指导镇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婚姻、殡葬、救助机构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大祭奠节日有关公共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拟订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儿童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福利机构的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长5名,副科长2名。

办公电话:0518-86262801。

办公时间:

夏令时间 早上8:30-12:00

下午15:00-18:00

冬令时间 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8:00

(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领导姓名:宓守峰   单位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镇海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