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全区广大人民群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根据省、市、区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了维护赣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以下涉黑涉恶性质违法犯罪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在重点打击上述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坚决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敬请广大人民群众踊跃举报。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政法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将实行严格保密和保护措施;对于举报的线索,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举报电话:110(24小时)、0518-81863050(工作期间);举报信箱:赣榆区青口镇宁海西路1号信箱;电子邮箱:ganyugongan@163.com。
赣榆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