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办理和扫码核验纸质《健康通行卡》的指导意见
关于规范办理和扫码核验纸质《健康通行卡》的指导意见
近期部分群众反映因无法申领“连易通”而导致无法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公共场所,一些社区不了解相关政策不予办理《健康通行卡》等问题,为提升疫情防控精准性,方便群众出行,现就规范办理、扫码核验纸质《健康通行卡》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持纸质《健康通行卡》出行是我市明确规定的防控政策,是对持“连易通”健康码出行的有效补充,是方便群众的便民举措。2月28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启用“连易通”的通告》规定:老人、儿童及其他不便自行申请人员,可由他人代为申请使用或打印成纸质码作为出行凭证。纸质《健康通行卡》和在线显示的“连易通”健康码证明效力等同一致。未申领的居民,可以自行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经社区(村组)等审核后办理《健康通行卡》。各镇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以不懂、不知道为由拒绝为群众办理纸质《健康通行卡》。
二、规范办理工作流程。对老人、儿童及其他无法自行申请“连易通”健康码人员,由监护人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代其申领“连易通”健康码,申领人持他人代领的“连易通”健康码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到社区(村)申领纸质《健康通行卡》,申领人要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申报表》,代领人作为保证人在《个人健康申报表》签字保证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社区(村)对申领人的健康申报情况和连易通申领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核发纸质《健康通行卡》。
三、落实扫码核验效力。各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加快“连易通”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单位、村(社区)、住宅小区、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开展查验健康码工作。对持纸质《健康通行卡》人员及时进行扫码核验,对属于绿码通行范畴的应予以通行或放行。不得以没有在线显示的“连易通”健康码为由,拒绝持卡人使用纸质《健康通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