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监督经营主体落实防疫责任,区防控办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及各镇对经营场所执行疫情防控政策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未按要求申请张贴“大圣码”、未查验大圣码、未严格执行查验双码(行程码、健康码)、测量体温、戴口罩等违反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28家经营场所(见附件)予以停业整顿。
各经营场所负责人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各项防疫政策规定,也请广大居民朋友主动监督、积极配合,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拒不履行防控职责的经营主体,主管部门将给予停业整顿处理。
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