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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问题
发布时间:2022-03-29 17:07 信息来源:赣榆区政府 阅读次数: 字号:【

我区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按照《连云港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连政办发【2015】50号)文件执行。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产医疗费用、产前检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自2020年6月1日起,我区参保女职工在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产医疗费用刷卡即时结算。女职工区内住院生育的,需携带女职工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结婚证、计生证明等相关证件到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生育住院登记,生产医疗费用刷卡即时结算。 产假结束后,参保职工可携带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出院小结,《连云港市赣榆区职工生育待遇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到医保处窗口办理产前检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等生育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