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赣榆区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附表八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xxgk.gany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赣榆区黄海东路299号,电话:0518—86223136,传真:0518—86212582。
一、概述
2018年,赣榆区立足依法行政、便企利民,围绕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政府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体系、制度、平台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推进。
1.加强工作体系建设。调整充实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协调推进政务公开任务落实。制定下发主体单位职责分工表,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制度,增强工作联系协调。
2.完善工作制度建设。完善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印发《关于严格我区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通知》《关于加强赣榆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健全发布审核机制,积极解读“不见面审批”、教育、医疗等方面政策文件28个。
3.推进工作平台建设。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政务服务网建设深入推进,我区15个镇、463个行政村站点全部上线,实现政务服务网镇村全覆盖。政务服务网覆盖全区43家部门,公布行政权力事项6217项,业务办事指南9426项,不见面审批事项数达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的96.9%。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政务信息迁移至区政府网站统一发布,优化书记区长信箱、调查征集等栏目建设,畅通政民互动交流渠道。积极运用赣榆之路、平安赣榆、赣榆教育发布等“两微一端”平台服务百姓民生。扎实推进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政府公报查阅点建设。政务公开渠道不断拓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区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05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2081条,通过政务微博主动公开886条,政务微信主动公开2253条,其他方式公开1585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设置重点工作、项目建设、财政信息、行政事业收费等14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7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网络申请7件,信函申请69件。均已办结,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同意公开答复50件,同意部分公开答复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2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件,申请信息不存在10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5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件。
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对过程性、内部性信息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全区各部门提供政府公开的信息,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区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1个。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我区政府系统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5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5件,主办2件,协办13件;政协委员提案43件,全部为协办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18年,虽然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应仍有一些不足:政务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深入、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明确、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实效需要进一步提升等。2019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相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立足高质发展,提升政府服务,营造一流发展环境。一是完善组织机构,督促各镇、各政务公开主体单位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依托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考核督查,加大政务公开目标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定期组织督查保障工作落实到位;三是规范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等环节制度,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增设公开政策学习专栏,举办政务公开培训班,确保培训务实高效。
八、附表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0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6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81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8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53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8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62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9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7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8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9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7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69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7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76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77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5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2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1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7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5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1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4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52 |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源统计表
申请来源 |
申请数(件) |
占比(%) |
一、党政机关 |
0 |
0 |
二、社会团体(含公益组织) |
0 |
0 |
三、企业 |
0 |
0 |
四、宣传媒体 |
0 |
0 |
五、科研院校 |
0 |
0 |
六、公民 |
77 |
100 |
其中:律师 |
2 |
2.6 |
科研人员 |
0 |
0 |
媒体从业人员 |
0 |
0 |
七、其他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77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