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7642X/2024-00015 | 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19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赣榆区2024年省级生猪稳产保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
文号: | 其他〔赣农发〔2024〕〕73 | 主题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 |
关于印发赣榆区2024年省级生猪稳产保供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镇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相关单位:
根据连云港市财政局、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一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连财农〔2024〕28号)号文件,现将《赣榆区2024年省级生猪稳产保供项目申报指南》(附件3)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生产设施装备改造提升项目的,同一主体在2024年度不能重复申报其他同类项目,有验收未通过或未验收的同类项目不予受理;
(二)申报生产流动性资金贷款贴息的,同一主体同笔贷款只享受一次贴息政策,不得重复申请;
(三)申报项目不得存在环境污染、违规用地等问题;
(四)申报主体及法定代表人无征信不良记录。
二、申报时间
本指南在区政府网站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天内为申报期,原则上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各镇要加强政策宣传和指导服务,并对主体申报条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的,填写《2024年生猪规模场生产设施装备改造提升项目汇总表》(附件1)、《2024年生猪规模场贷款贴息汇总表》(附件2),经镇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签章后,于申报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审核、公示、报市复核。联系人:邓建新,联系电话:13775426136。
附件:1.2024年生猪规模场生产设施装备改造提升项目汇总表
2.2024年生猪规模场贷款贴息汇总表
3.赣榆区2024年省级生猪稳产保供项目申报指南
连云港市赣榆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1:2024年生猪规模场生产设施装备改造提升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2:2024年生猪规模场贷款贴息汇总表.docx
附件3:赣榆区2024年省级生猪稳产保供项目申报指南.docx